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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萬人未繳罰款 駕照恐得重考~~轉貼蘋果日報

【李姿慧╱台北報導】2008年之前民眾若逾期不繳交通違規罰款就會被吊銷駕照, 交通部 後來修法放寬為今年9月2日(下周一)前補繳則不用重考即可再申請駕照,但到目前為止,還有20多萬人未補繳罰款;公路總局昨提醒,下周一是最後期限,如 未補繳欠款未來需要駕照時就只能重新考照。
寬限期下周一截止

2008年之前,民眾只要逾期不繳交通違規罰款就會被吊銷汽、機車 駕 照,當時有30多萬人的駕照因此被吊銷,必須重考,引發處罰過重,以及違規民眾因搬家等因素沒收到罰單也被吊銷駕照等爭議。交通部因此修法,將不繳罰款的 民眾改為移送強制執行,而30多萬名已遭吊銷駕照的民眾,則可在5年內補繳罰款後再申請駕照,不需重考。
公路總局說,5年寬限期將於下周一截止,但目前仍有20多萬人未補繳罰款,一旦超過期限,未來需要駕照時就只能重考了。
民眾曾先生說,他之前有40多萬元交通罰單未繳,駕照被吊銷,當時須重新考照,但他沒空考,有時只好無照開車,後來放寬為補繳罰款就可再申領駕照,他馬上去把錢繳清,不用重考較方便。
欠繳交通違規罰款寬限期資訊

規定:
.2008年前民眾若不繳交通違規罰款就會被吊銷駕照,後來放寬為在今年9月2日(下周一)前補繳罰款,就可再申請駕照
.逾期未補繳者,若需駕照就得重新考照
影響人數:20多萬人
查詢電話:0800-231-035
資料來源:公路總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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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謝 永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