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機斷話3天 月租費可全免~~轉貼蘋果日報

【蔡惠如╱台北報導】行動電話斷訊補償問題常引發消費爭議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昨公布新修訂行動電話服務契約範本,日後若因系統業者問題導致行動電話停話,2小時以上就可減免當月月租費5%,連續停話3天,當月月租費全免。修訂範本待消保會核定後即可實施。
送消保會核定

NCC 昨公布新修訂的行動電話業務營業規章範本及服務契約範本討論案,表示系統業者因設備障礙,以致發生中斷或不能傳遞時,用戶可要求業者補償,斷訊2小時以 上,須減免5%至40%的月租費用或等值通話費,若連續停話3天、即72小時以上,當月月租費須全免,新修訂範本最快下周三前送消保會核定。
消保會法制組簡任視察陳星宏說,現行範本原定斷話12小時以上,才須減免月租費,斷話120小時以上才能全免月租費,新修訂縮短至72小時即可全免,是更進步,收到修訂範本後將徵詢各方意見再行核定,實施時間未定。
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,現今科技在3天內進行障礙排除非難事,新範本規定對系統業者不算苛刻,可保障消費者權益。民眾吳玉齊說:「降低賠償規定門檻,能讓業者盡快處理斷訊。」
台哥大表示,會尊重主管機關的規定。遠傳表示,因尚未收到公文,暫無法回應,中華電信也表示暫無法回應。
行動電話服務契約範本修訂重點

行動電話斷訊歸因於業者,斷訊2小時以上將可要求減免部分月租費。資料照片




◎內容:若行動電話因系統業者因素,造成斷話、不能聯繫、無法提供服務等情況,業者需提供一定比例的月租費賠償或等值通話費
◎賠償比例:
.中斷2至6小時,減免5%當月月租費
.中斷6至8小時,減免8%當月月租費
.中斷8至12小時,減免10%當月月租費
.中斷12至24小時,減免20%當月月租費
.中斷24至48小時,減免30%當月月租費
.中斷48至72小時,減免40%當月月租費
.中斷72小時以上,當月月租費全免
◎實施時間:待消保會核定後實施
資料來源: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 20110108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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